[]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协助患者代扣代缴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1]26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24
实施时间: 2011-3-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5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东江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协助患者实现代扣代缴挂号费诊疗检查费服务收费问题的请示》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协助患者实现代扣代缴挂号费诊疗检查服务收费未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根据《价格法》和《广东省实施〈价格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其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状况自行确定。
  二、你公司为患者提供该项服务,应做好收费公示,明确告知患者缴纳费用的构成,充分保障患者的消费知情权。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 琼国资办[2015] 20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