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5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23
实施时间: 2011-3-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2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围绕“三项建设”,做好检查工作。各地要围绕平价商店、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等“三项建设”工作目标,做好农村灌溉用水、用电、化肥、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保障“三项建设”顺利进行。
  二、确立检查重点,努力抓出成效。各地要抓住工作重点,根据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垄断生猪收购、压级压价收购粮食、烟叶、不落实政府补贴、补偿金政策以及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等问题作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抓出成效。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增城市、大埔县和电白县进行直接检查,各地级以上市要选择不少于1个县(镇)实施直接检查。
  三、宣传“三项规定”,维护人民权益。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对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新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宣传工作,将我局印发的宣传画进行广泛张贴,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掌握和利用好价格维权工具。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于4月30日前将检查总结报告、检查情况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报省价格检查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 津价检[2013]14 2013/3/11
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价检[2011] 0001/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单位关于推行涉农价 浙政办发[2001] 2001/10/31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 皖价费[2003]16 2003/6/23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增加收 冀价政调[2004] 2004/3/12
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价检[2010] 2010/1/11
关于在全国开展税务部门收费检查的通知 计价检[1998]15 1998/8/18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本市二○○一年涉农价格与收费检查 沪价检查[2001] 2001/5/22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 闽价检[2013]56 2013/3/1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全省涉农 鄂价工服[2013] 20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