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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10]7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6
实施时间: 2010-7-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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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日程表
  二○一○年七月六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机关效能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全省地税系统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建设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为促进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省局成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吕兴胜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张云英同志、纪检组长王春林同志、总经济师周纯良同志、总会计师郑惠同志任副组长,陈猛、傅向明、刘首凡、杨米加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王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猛、傅向明为办公室副主任,省局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为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个单位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系人,负责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有关具体工作。
  三、规范内容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职权法定。依据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单位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办理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是清理职权底数和依据。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对自身法定授权和委托行使的税收执法、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等涉及行政审批和社会经济管理的公共权力,逐项进行清理,摸清职权底数和来源依据,并认真查找分析权力风险点,理清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审定和汇总,编制成职权目录。凡没有来源依据的权力,一律不得列入职权目录,不得行使。(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三是制定办理程序。根据编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查找到的权力风险点,对每一项公共权力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运行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权力行使依据、审批管理权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制定办理程序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做到科学合理、便捷高效。(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于每项职权,在制定权力运行制度的基础上,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法绘制与其办理程序相对应的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要简单明了,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方便纳税人知情办事。(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二)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要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健全完善局务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审议规则、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流程,规范决策规则,对重要决策事项要集体审议和民主决策,并形成纪要、存档备查、及时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或制度制定,要向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征询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咨询论证,落实决策过程的事前征询、事中公开和事后监督机制;要保障决策结果的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办税流程、行政许可、减免税审批等信息,主动公开定税结果、大要案审办等纳税人关注的内容,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二是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内容和结果。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规范权力公开运行相关制度,编制省地税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以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南地税网站和“12366”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指南,以及各项税收政策文件,并切实做好税收政策受理和咨询工作,逐步实现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和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办理。通过媒体及时公开需社会公众了解的重要收费许可、审批和管理事项,梳理分解后的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岗位职责和执法职权、依据。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等,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明确公开办事人员的身份和责任。(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三是建立内部公开制度。对重要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改革、重大税收的监督检查,以及基建、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召开局务会、案审会、处务会、座谈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实行集体讨论和决策,充分听取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局内各单位)
  (三)绩效评估。加强权力运行的管理,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完善权力运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本人自评、量化考核、群众测评、主管领导评价、部门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岗位履责情况、社会承诺兑现情况、工作效率等进行评估考核,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
  (四)查究问责。全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的内容、方法和责任追究的内容、形式,对权力运行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采用自查、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局内各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已经落实的工作,进一步巩固成果,尚未落实的,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和专项效能监察制度,确保内部检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与纳税人、服务对象的联系,建立定期测评机制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通过网络评廉、明察暗访、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向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聘请特邀行风监督员,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市县税务部门意见等多种方式,强化外部监督。(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效能告诫、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过错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室)
  四、工作步骤
  整个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下旬-7月初)
  根据6月中旬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精神,就本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7月初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并将工作方案正式下发至局内各单位。
  (二)工作落实阶段(2010年7月-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局内各单位在认真学习局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重点抓好清理职权底数和依据、查找权力风险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责任追究等工作。11月底以前各单位将起草的制度交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毕后,由局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汇编成册,并于12月31日前将制度汇编一式8份送省纪委、省监察厅。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1年1月-2月)
  省纪委、监察厅对省直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和法规处将根据省效能办和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局内各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局内各单位落实本方案的工作情况纳入2010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根据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2011年2月28日前,将全局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情况报送省纪委、省监察厅,并将合法性审查后的制度汇编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的保障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局内各单位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服务于局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局内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时限、任务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人要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要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评估和奖惩机制,切实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三)注重工作实效。局内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权力配置科学化、行权裁量标准化、行权程序规范化、行权过程便捷化、行权操作公开化、权力运行网络化的总体要求,认真借鉴省发改委等部门的经验,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突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形成贯穿于本单位各个方面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要通过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各项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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