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十二五”期间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2-28
实施时间: 2011-2-28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十二五”期间举办的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览品(除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及汽车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每个参展商免税展览品销售总额不超过20000美元,免征进口关税的展览品清单及相关规定附后。超出免税限额又不能退运出境的,以及免税清单以外的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未退运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附件:“十二五”期间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免征进口关税的留购展览品清单
  财政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沪财库[2008]49 2008/10/24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5] 2015/2/9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4] 2014/11/2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 粤国税函[2009] 2009/4/1
关于规范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消耗性物料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7/1/1
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 海关总署生态环 2019/1/1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2] 2002/7/12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 2005/12/27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力量抓好促进我市进口贸易 甬政办发[2013] 2013/10/1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渝国税发[2004] 200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