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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陕价行函[2011]2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31
实施时间: 2011-1-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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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陕安监管函〔2010〕355号)收悉。为保证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正常开展,保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经研究,现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经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培训,其收费标准仍按理论培训40元/人·天(培训时间不超过10天)、实际操作6元/人·学时执行。
  二、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三、执行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自立名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自觉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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