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0]215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1-2
实施时间: 2010-12-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重新申报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人社专技函[2010]21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你局人事考试中心向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编码155004045)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42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12元);主观题科目《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48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每人18元)。
  二、你局人事考试中心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函自2010年12月15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670号)同时废止。
  专此函复。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户口簿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 甘价费[2007]35 2007/12/28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 粤价[2011]240号 2011/9/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 黑财办[2021]3号 2021/3/5
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通 皖价费[2006]28 2006/1/24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 青价费[2011]35 2011/7/6
关于重新核定航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 发改价格[2011] 2011/8/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制定市人力 2022/1/29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 闽价服[2012]10 2012/4/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 冀发改公价[202 2021/3/3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 闽价费[2011]17 201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