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保险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1]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20
实施时间: 2011-1-20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本通知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保险机构为他人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但不包括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下列行为:
  (一)诉讼中的担保。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
  (三)海事担保。
  二、除下属成员公司外,保险集团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保险集团公司对下属成员公司的担保行为应当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保险机构按照上述(一)、(二)项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财务报告中进行说明、披露,评估偿付能力时应当按照监管规定予以扣除。
  四、各保险机构应当严禁分支机构对外担保,并健全分支机构内控,强化印章管理,切实消除分支机构擅自对外担保的风险。
  五、各保险机构应当对照上述要求,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制度进行梳理,对其中涉及对外担保的内容进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保监会审批。
  六、各保险机构应当对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已发生的属于本通知禁止范围内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如实填写《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保监会。经清查确无本通知禁止范围内的对外担保行为的,也应当实行零报告。
  七、各保险机构对已经发生的属于本通知禁止范围内的对外担保行为,原则上应当于2011年6月30日前予以解除,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保监会。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解除的,应当向保监会提交延期解除的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八、各保险机构应当充分认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监会将加大对保险机构对外担保的监管力度,对违规对外担保的保险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九、在本通知发布前,保监会制定的其它有关保险机构对外担保的监管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 系 人:王中合
  联系电话:010-6628653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保险机构填报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的通知 保监资金[2011] 2011/3/9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2/1/28
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0] 2020/9/30
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通告 2007/9/1
关于征求对《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 保监厅函[2013] 2013/1/11
保险机构参与特殊机构客户模式报告事项的说明 2012/9/27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 保监发[2009]45 2009/3/18
关于印发《2015年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保监发[2015]29 2015/3/9
关于印发《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保监发[2015]11 2015/12/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保险机构 湖南省地方税务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