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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网上办税系统启用CA电子签名认证的告知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30
实施时间: 2011-1-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501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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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为了给您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办税环境,降低您往返国税机关的办税成本,拓展网上办理涉税审批和备案的应用,我们根据青岛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1月起启用网上办税系统CA电子签名认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CA电子签名认证的应用意义
  200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CA(Certificatn Authority证书授权中心)认证的电子数据在电子交易中识别交易人身份、保证交易安全、起到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作用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保证。
  二、CA电子签名认证的应用功能
  (一)网页式网上办税系统的应用
  从今年1月起,您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我们的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国税办税厅”,经过CA电子签名认证注册后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1.   纳税申报
  2.   出口退税申报
  3.   重点税源数据采集
  4.   税收资料调查网上直报
  5.   税控收款机网上采集
  6.   网上预约办税业务
  7.   网上查询涉税信息
  8.   网上提交涉税文书
  9.   税企邮箱处理邮件
  10.  其它网上办税厅应用
  并且,对于纳税申报业务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财务报表等各类申报表的数据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签名生成有效的签名文件。
  (二)客户端式网上办税系统的应用
  从今年2月起,您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客户端式网上办税系统,办理网上申报、认证和出口退税业务。并且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签名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财务报表等各类申报表的数据生成有效的签名文件。
  (三)纳税人报送资料的应用
  您在使用CA数字证书前,报送电子资料的同时,还要报送纸质资料,纸质资料才有法律效力。现在,我们已经作出规定,对于使用CA数字证书在一个完整年度内完成财务报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不再报送纸质的财务报表。同时,我们还在研究取消其他相关纸质资料的报送,为您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CA电子签名认证的应用方法
  (一)申领电子签名认证的CA数字证书
  按照市政府规定,青岛市企业电子签名认证的CA数字证书由青岛市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青岛CA)负责发放、更新、补换以及日常技术服务。
  您可以自愿向青岛CA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申请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税务登记号及相关资料。凡在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办理证书开户手续的企业,由政府出资统一为企业办理一个双密钥数字证书开户手续并可免费使用一年,从第二年开始,如果企业愿意继续通过网络办理各种政府业务的则需交纳证书年更新费。凡在2011年6月30日以后办理第一个数字证书开户手续或者企业自愿购买两个及两个以上数字证书的,证书开户费和年更新费均由企业自行负担。
  (二)启用网上办税系统CA数字证书应用
  1.您可以自愿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登录网上办税系统:一是采用CA数字证书方式;二是采用原来的用户名/口令方式。
  2.如果您选用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在第一次使用时需要通过我们的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进行备案注册。
  3.纳税人一经注册,在有效期内应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完成纳税申报,不能随意改回用户名/口令方式。
  4.数字证书过期后,如果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则系统会自动重新注册。
  (三)停用网上办税系统CA数字证书应用
  1. 数字证书过期后,如果纳税人不再使用数字证书则可以自行改回用户名/口令方式。
  2.纳税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果因证书不能正常使用等特殊情况不再使用数字证书方式,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消数字证书注册操作。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您不采用或者停用CA数字证书方式网上办税,则需要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业务的纸质资料
  四、CA数字证书应用的宣传咨询渠道
  (一)宣传渠道
  我们已编写了网上办税系统CA数字证书应用的相关宣传内容,请您通过各区、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查看公告栏、取阅办税明白纸,也可以登录我们的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下载中心-涉税软件“栏目下载阅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页申报CA应用操作说明》或者浏览其他相关信息。如果您启用了”税企邮箱“,我们还将为您发送网上办税系统CA数字证书应用的宣传邮件。
  (二)咨询渠道
  1. CA数字证书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USB KEY硬件及其驱动程序或其他CA数字证书本身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您可通过青岛市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渠道联系解决:
  (1)热线电话:96701688
  (2)互联网站()
  (3)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2.CA数字证书在网上办税应用中如果出现问题,您可通过青岛市国税局以下渠道联系解决:
  (1)各区、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咨询电话附后)
  (2)市局热线电话:12366
  (3)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首页”纳税咨询“
  (4)互联网站(www.qd-n-tax.gov.cn)网上办税厅”税企邮箱“
  (5)如果您选择网上办税客户端软件进行申报的,也可以向该软件的服务商提出咨询。
  五、重要提醒
  您自愿选择是否在网上办税系统中启用电子签名认证,国税机关不得强制推行。如果您不选用CA数字证书,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提供网上办税服务。
  附:各区、市国税局咨询电话
  市南国税局  88852366   市北国税局  83659301
  四方国税局  88259129   李沧国税局  87690228
  崂山国税局  83102802   城阳国税局  87868351
  开发区国税局 86988175   高新区国税局 66966630
  保税区国税局 86769992   即墨国税局  88570379
  胶州国税局  87292225  胶南国税局  85161165
  莱西国税局  88484561   平度国税局  88360775
  谢谢您的支持!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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