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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党[2011]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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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现将中注协行业党委下发的《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会行党办[2010]20号)转发给你们。为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于2011年1月25日前对本支部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二、各市行业党组织书记于2011年1月28日前对所辖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及其书记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三、省协会党委书记于2011年1月31日前对各市行业党组织进行点评。
  四、点评结束后,请各市行业(协会)党组织于2月1日前将对事务所及其书记的点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统计表及时报省注协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眭海生袁远;电话:025—83311322)。
  此外,请各市行业党组织将今年党建工作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务必于2011年1月20日前报省注协党委。内容包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开展行业党建情况,开展创先争优及综合评价情况、收获,对做好行业党建工作的建议。
  各级行业党组织和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中注协行业党委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要安排时间,纳入日程,亲自抓,务必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省协会党委将对这次点评工作进行总结并适时予以通报。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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