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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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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11年1月1日起,新版普通发票将全面启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任何国税机关不得再向纳税人发售旧版发票,任何用票单位和个人不得填开旧版普通发票。纳税人所持有的未填开的旧版普通发票,在2011年2月28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销。
  为确保纳税人在元旦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发票,全省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采取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措施,安排普通发票发售岗值班,保证发票供应。
  为保证通用机打发票的正常开具,全省国税机关和技术支持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决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开具机打发票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人在发票供应和开具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拨打12366国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拨打400-811-0006技术支持单位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提供预约服务。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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