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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0]117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15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994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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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关于申请重新核定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铁路工程交易服务费的函》(广建函[2010]755号)悉。根据原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现就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问题?40.09%收取(最低为1000元)。其中:招标人缴纳25%,中标人缴纳75%。
  (二)技术咨询服务费:办理三年期交易证的用户为3000元/户,办理临时交易证的用户为500元/户,补办交易证300元/张。
  三、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重新向我局申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8?证的用户为500元/户,补办交易证300元/张。
  三、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重新向我局申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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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haohao213   2011年7月7日
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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