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费[2010]0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5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0年12月1日起,本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本市“菜篮子工程车”免征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并按现行免征车辆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3、各级物价检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收费 湘交财会[2013] 2013/7/3
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职能配置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7] 2007/5/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国税系统车辆管理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1] 2001/5/2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成高速公路厦门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 闽政文[2014]32 2014/10/24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 青国税发[2005] 2006/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 豫国税函[2007] 2007/8/2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 沪国税流[2003] 2003/2/2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机构 鲁国税函[2004] 2004/12/22
关于优化2024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段 交公路明电[202 2024/2/9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