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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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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不断适应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甘肃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0年10月1日起,凡使用地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启用新版普通发票。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新旧版发票可并行使用。2011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届时,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立的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基本原则,甘肃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按照填开方式进行简并,精简后的新版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新版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
  (一)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5种:210mm×297mm、241mm×177.8 mm、210mm×139.7 mm、190mm×101.6mm和82mm×101.6mm。其中,190mm×101.6mm为常用规格,其余4种为辅助规格。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按照营业税税目设置。
  卷式发票包括税控卷式发票和非税控卷式发票,税控卷式发票规格和打印内容及联次,根据税控收款机应用情况确定。非税控卷式发票按发票宽度分为4种,为44mm、57mm、76mm、82mm;发票长度根据需要确定。
  (二)通用手工发票
  手工发票为百元版,规格为190mm×105mm=40开,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发票25份/本。
  (三)通用定额发票
  甘肃省通用定额发票分为非有奖通用定额发票和有奖定额发票两大类。非有奖通用定额发票按票面金额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柒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规格为175mm×77mm=60开,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发票100份/本。有奖定额发票按票面金额划分为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共6种,规格为213mm×77mm=50开,联次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发票50份/本。
  (四)暂时保留的票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保证特殊行业的管理需要,在原有全国统一式样的票种中暂时保留4种,即“发票换票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自开、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代开)”。发票的规格、联次仍保持不变。
  原有发票票种中,对上述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旅游景点门票等各类门票,可继续保留。
  因特殊原因,我省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留一些种类以下6种发票:“甘肃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条形码)” 、“甘肃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甘肃省XX市公共交通定额发票”、“甘肃省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统一发票”、“甘肃省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统一发票”、“甘肃省公路客运专用发票”。
  三、相关配套措施
  (一)完善发票开票软件。除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发票开票软件外,对其他纳税人使用的通用机打发票开票软件,由省地税局在现有的软件基础上,统一组织开发、完善,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其中,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纳税人使用的通用机打发票,由省地税局统一确定开票软件业务需求,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用票单位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开发软件,并经省局审核后使用。对少数纳税人提出的特殊发票开具要求,由各市州地税局统一确定业务需求,纳税人自行开发开票软件,经各市州地税局审核后使用,开票软件必须满足发票的基本要素和数据采集的要求。
  (二)强化发票开具使用管理。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发票使用管理。
  1、大力推广机具开票。要进一步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规范纳税人使用机打发票。
  2、严格控制手工发票。要严格控制手工发票使用范围,有条件的市也可以不设置手工发票。对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不供应手工发票,并严格发票缴销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将逐步取消手工发票。
  3、合理使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对象限为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出租车、停(洗)车等行业使用非有奖通用定额发票,其他行业一律使用有奖通用定额发票。
  4、强化行业发票管理。特殊行业(铁路、金融、保险)一律实行通用发票,平推式发票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打印行业名称或标示;邮电通信业在发票上印制单位名称及标示。
  (三)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管理。票种简并后,我省印制冠名发票,原则上只保留公园门票、旅游景点门票等各类门票,其他行业使用通用发票。
  (四)强化普通发票防伪措施。为进一步遏制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公众直观识别发票能力,实行发票用纸复合防伪,使用甘肃地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发票识别方法在各办税场所公告。
  1、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代开)”、“发票换票证”以及“甘肃省营利形医疗机构门诊统一发票”、“甘肃省营利形医疗机构住院统一发票”使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印制。(1)在发票正面显示“甘肃地税”防伪标志及税徽水印图案;(2)发票背面增加有色感温变色线,在常温下显示桃红色,加温后颜色变浅;(3)采取隐形荧光线防伪技术,紫外灯光照射有色感温变色线时显蓝色。
  2、通用有奖定额发票,使用复合防伪单联发票用纸印制。(1)在发票正面显示“甘肃地税”防伪标志及税徽水印图案;(2)发票背面增加有色感温变色线,在常温下显示桃红色,加温后颜色变浅;(3)采取隐形荧光线防伪技术,紫外灯光照射有色感温变色线时显蓝色;(4)发票使用具有甘肃地域特色的印刷底纹。
  3、“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使用专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蓝色,发票正面书写后,背面留有白色痕迹。
  4、通用非有奖定额发票、“甘肃省公路客运专用发票”使用专用水印纸印制,在发票正面显示“甘肃地税”防伪标志及税徽水印图案。
  5、通用单联式机打平推发票,“甘肃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条形码)”、“甘肃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使用普通双胶纸印制;“甘肃省XX公共交通定额发票”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印制。
  四、本通告由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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