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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0]25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8
实施时间: 2010-1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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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普通发票管理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普通发票管理的总体思路,我省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通过“最大限度简并发票种类,全方位推行机打发票,逐步减少手工发票,分步实施网络开票,多渠道实现信息采集,建立真伪查询数据库”等手段,为建设集网络开票、信息采集、网络查询和分析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普通发票管理平台打下良好基础,健全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构建普通发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精简票种,统一式样。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和设计式样,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设计若干标准规格的式样。
  (二)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开票。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广、扩大机打票特别是卷式发票的使用范围,对已经实行集中收银的纳税人,积极引导其使用卷式发票,并逐步进行税控改造。限制和压缩手工票的使用范围,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三)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三、普通发票的票种、规格、联次和代码
  (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1.发票规格:
  (1)平推式:210mm×297mm、210mm×139.7mm。
  (2)卷式:57mm×127mm、57mm×177mm、76mm×127mm、76mm×177mm、82mm×127mm、82mm×177mm。
  2.发票联次:
  (1)平推式: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存根联、第三联为记账联;用于收购业务的发票增加一联,第四联为抵扣联,并加印“收购专用”字样;用于出口商品销售的发票增加二联,第四联为税务联,第五联为附联,并加印“出口专用”字样。
  (2)卷式: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也可为两联,即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存根联。
  3.发票代码:在发票代码的编制中第八位“行业代码”增设“7”,用于机打发票。
  (1)平推式(三联)规格210mm×29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0(2)平推式(三联)规格210mm×139.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1(3)平推式(四联)规格210mm×139.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2(4)平推式(五联):规格210mm×29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3(5)卷式57mm×12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4(6)卷式57mm×17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5(7)卷式76mm×12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6(8)卷式76mm×17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7(9)卷式82mm×12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8(10)卷式82mm×177mm的发票代码为:135****70049
  (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1.发票规格:190mm×105mm。
  2.发票联次: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用于收购业务的发票增加一联,第四联为抵扣联,并加印“收购专用”字样;3.金额版面:为千元版和百元版两种。
  4.发票代码:在发票代码的编制中第八位“行业代码”增设“8”,用于手工发票。
  (1)千元版(三联)的手工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35****85050(2)千元版(四联)的手工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35****85051(3)百元版(三联)的手工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35****86052(4)百元版(四联)的手工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35****86053
  (三)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保留原有票样(手工票,规格:218mm×131mm,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换票联、第三联为核查联,135****69005)。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留原有票样(机打票,规格:241mm×177mm,六联: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抵扣联、第三联为报税联、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第五联为记账联、第六联为存根联,发票代码:135****20001)。
  (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保留原有票样(机打票,规格:241mm×178mm,五联: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转移登记联、第三联为出入库联、第四联为记账联、第五联为存根联,发票代码:135****20003)。
  (六)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一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我省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二是选择一种我省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中,采用第一种处理办法的,保留我省统一发票票头的全称(如: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票),而单位名称只能打印在发票票头的左边空白处;采用第二种处理办法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取消发票票头中“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字样。
  三、发票防伪措施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发票背面印明我省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
  (一)我省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
  我省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原则上在保留原有防伪措施和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增加区域防伪标志和电子编码技术。
  1.发票用纸的防伪:
  单联式发票使用防伪水印纸;手工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机打发票采用无碳压感水印纸。并在各种发票纸上增加“福建国税”的区域防伪标志。
  2.编制防伪:发票票面左侧,印制“××印刷厂×年×月印×份(或”本“)#号码起讫”。
  3.电子防伪: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推荐的电子编码防伪技术。在发票的右上角印制电子编码,通过特殊识读设备查询发票信息,确定发票真伪。
  (二)全国保留票种的防伪措施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防伪措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执行。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防伪措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执行。
  3.发票换票证:防伪措施比照我省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
  四、开票软件的研发、使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开票软件由省局统一开发。行业主管部门、自印票单位可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自行开发开票软件或修改现有开票软件,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开票软件和打印内容应满足发票的基本要素和数据采集、汇总、存储、报送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文到之日起至11月30日)
  1.内部培训。省局将组织各地市相关人员进行发票换版工作的培训,各地市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对外宣传。省局将在报纸、对外网站等主要媒体上对外发布发票换版的公告,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3.组织新票的印制。各地市应组织好新版发票的印制工作,确保12月20日起有新版发票销售。
  (二)过渡阶段(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对纳税人销售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应注意收集新版普通发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局反馈。
  2.考虑到旧版普通发票的库存和接过渡问题,纳税人库存的旧版普通发票可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 2011年7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
  (三)全面换版和清理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30日)2011年7月1日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发票一律停用。各地应组织对库存旧版普通发票进行清理并缴销,经批准后予以销毁,在CTAIS系统一并进行缴销销毁的相关操作。对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空白旧版普通发票也要按规定进行清理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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