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开具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0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的规定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实施普通发票换版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将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的开具并入《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的开具,已经并入《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即日起开始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开具组件,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网站-办税大厅-软件下载-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二、使用自开票软件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的纳税人,须将开票软件名称和软件说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的数据接口标准和要求定期上传开具信息。
  三、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应一律使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或自开票软件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种类代码为20054),旧版农产品收购发票及《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系统》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即开即奖规则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 2011/12/2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通用机打发票备用联用途的通知 深地税发[2010] 2010/9/17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暨推行机打发票的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2/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 2016/12/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等 2010/12/2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 2013/9/16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刮奖通用机打发票票样的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 2013/4/2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版通用机打发票票面打印模板 20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