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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审企发[2010]126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10-7-13
实施时间: 2010-7-13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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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0〕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6号),各单位要结合审计项目实际情况,加大对涉企收费的审计监督力度,打击加重企业负担行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全力确保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和部署的有效落实。
  一、深刻认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并深入开展企业减负工作,涉企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企业负担不断减轻,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一段时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出现反弹,加剧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对巩固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效、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产生了不利影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还存在不稳定因素,在企业转向以提高效益和质量为核心的科学发展之际,急需为企业营造又好又快发展的大环境,搭建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平台。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通知》(审行发〔2010〕44号)明确要求,加大对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增强做好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促使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二、紧密结合审计项目,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内容
  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制度,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高度,紧密结合审计项目实际情况,把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揭露和查处各类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要创新审计思路,从着力为企业服务和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在我国经济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率先回升向好的形势下企业发展环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与宏观调控政策取向不一致的加重企业负担行为。要加强审计监督,揭露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越权审批、设立涉企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查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强制性涉企收费;揭露借用庆典、论坛、会议、学术研讨、考核评比等名义的乱摊派;查处长期占用企业资金,无偿或者廉价使用企业的房产、交通工具等资产的问题。
  二是着力促进整改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各级审计机关要科学安排好今年的审计项目工作重点,在企业审计、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审计等领域中,加大对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服务职能,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发现预防和化解各种问题和风险。要认真梳理中央和地方以及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规定实施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要注意揭示和反映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查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国家政令畅通。
  三是着力促进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各级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从机制体制入手,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把审计和调查研究相结合,在查处纠正突出问题中注重增强审计建设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加重企业负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把建立健全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作为解决乱收费的突出问题的根本。针对当前负担企业"自愿"化和表象合法化的新趋势,审计要促进企业维权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维权投诉机制和维权服务网络。通过促进"治乱"向"规制"、"减负"向"维权"转变,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指导和沟通,及时反映上报审计情况
  各级审计机关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将规范和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这项工作科学地融入各个审计项目中;要注重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多视角多方面反映问题,提升关注问题的层次。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要认真核查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地方财政收支审计中,要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中各种名义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促进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健全涉企收费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之间要充分发挥联动作用,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审计项目中,要把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并及时通报交流审计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报送审计发现的涉企乱收费等行为引发的各类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要增强工作的建设性,着重分析并揭示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重点区域、深层原因、影响结果等情况,反映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为把握涉企收费的总体情况,请各单位于2010年10月底将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审计的情况报送审计署,具体包括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审计整改情况,同时填报《审计发现的加重企业负担情况统计汇总表》。
  联系人:审计署企业司梁璐璐  崔利国
  联系电话:010-68301966 68301986
  附件:审计发现的加重企业负担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审计发现的加重企业负担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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