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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车专用发票查询有关问题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1
实施时间: 2010-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574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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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取得出租车专用发票后通过杭州财税网站或拨打12366进行发票真伪的查询,结果显示该张出租车发票已缴销,但出租车发票上的打印时间(即开票日期)在缴销时间之后,由此认定该张出租车发票存在问题,单位财务不予报销,事实上该张出租车发票是一张正常的发票,现将出现此现象的原因公告如下:
  我市部分出租车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委托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运管局)向个体出租车户发售,运管局先向税务机关统一领取一批出租车发票,然后个体出租车户再向运管局购买。一般运管局在第二次向税务机关领用出租车发票时就把上次领用的号码段进行缴销,但事实上这批号码发出去后个体出租车户不一定已全部使用完毕,由此造成了发票上的打印时间(开票日期)在缴销时间之后,这属于正常现象,并不表明该张出租车发票存在问题。
  特此通告,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进行咨询。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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