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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5.15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南地税函[2010]31号
发文部门: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0
实施时间: 2010-4-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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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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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凌国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南宁市制售假发票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向市政府提出的建议表示赞同,这些建议的落实将会促进我市制售假发票的整治工作。我局将会同国税部门在积极规范发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您的建议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发票打假措施,争取政府在地方立法权限的发票管理制度的完善、发票打假经费、财政支出中真假发票的核实、部门协作管理发票等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
  关于南宁市制售假发票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我局发票打假具体措施是:
  一、成立机构专司打击整治发票犯罪
  市局会公安等部门成立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市局稽查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务。
  二、增强发票防伪能力
  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区地税系统普通发票实行第三轮换版,将原来的服务、娱乐、文化体育、交通运输、建筑、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邮电通信、金融保险和其他等十类行业50种发票,简并为服务娱乐文化体育类、交通运输建筑转让无形资产类、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类、销售不动产类、其他共五类42种发票,并且在新版发票应用高科技的综合防伪技术,结合发票分类代码、发票号码编码和密码唯一性的数码防伪措施,增加了语言识读提示防伪、专业技术密码防伪两项防伪措施,并对原有的物理防伪措施进行改进,提高了发票的防伪性能,极大地增强了发票防伪能力。
  三、严格发票管理
  我们注重从管理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对发票开具方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实地核查,严格发票供应管理;对入账方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纳税评估工作,对重点税源管理户以及被举报的纳税户进行发票的抽样比对检查,对假发票一律不予税前扣除。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及地税网站、电视台及报纸等新闻媒体、纳税人学校,在各办税服务大厅摆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发票管理制度、使用和索取发票有关规定、防伪和辨伪知识、发票违法举报情形、举报途径、举报有奖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索取发票、拒绝假票、积极举报假发票的意识。
  二是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纳税人签订《不使用假发票承诺书》,开展抵制假发票等活动,营造广大纳税人自觉抵制假发票的氛围。
  五、加大打击发票的制售、售假力度
  (一)2009年,我局按照“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破网络”的整体工作要求和“全面开展、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破获大要案件作为突破口,联合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国税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发票案件,摧毁了一批大规模的印制假发票窝点,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一年来,我局相继查处了近年来南宁市乃至全区涉案金额最大的制售假发票的“6.16”案件、非法代开发票的“6.17”案件、贩售假发票窝点的“8.04”案件等11起制假、贩假、使用假发票案件,成功捣毁6个制贩售假发票窝点,抓获18人,批捕10人,起诉8人,缴获制假印刷设备6台,假公章184枚,收缴各种假发票33万份,可开票金额110亿元,另缴获制假发票模板547块,制板胶片48张,印刷模板(铁皮)68份等制假工具一批,有效遏制了涉税违反犯罪活动,整顿了税收秩序。我局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和区地税局的充分肯定。
  (二)2010年,我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10年打击假发票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一是配合公安部门摧毁一批印制假发票窝点、藏匿假发票窝点、出售假发票职业犯罪团伙、销售网络,打击街面兜售假发票和印制、书写、粘贴、散发名片、小广告传播发票违法信息人员。二是通过内部加强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以及稽查部门的抽样比对检查,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违法使用发票数量多、情节严重的案件。
  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阶段中,我局征收部门将除按照发票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外,选择用票异常或发票管理混乱的重点行业及选择部分2008、2009年来基建工程量较大的医院、学校以及发生大笔装修费用的新办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等取得的大额地税发票进行采集比对,发现涉嫌发票违章或税收违法问题达到立案标准的要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核实处理,确保取得成效。各级稽查局则将建筑、房地产、饮食、娱乐、医院、学校等重点行业所取得的发票列为检查的重点。对纳税人取得的假发票要追查其来源,并依法从严处理。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假发票案源线索必要时可以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合查处。
  在协同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局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积极梳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重点行业、企业的清理检查,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做好案件的侦办、移送和起诉工作,力求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三是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重点开展对涉及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等购买、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治理整顿;在税收执法中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010年2月3日,南宁市地税局会同公安部门、国税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范围的打击发票犯罪活动集中统一行动,取得良好战果,打响了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一炮,实现2010年发票打假工作的“开门红”。此次行动,南宁市地税局与公安、国税三部门再度联合,抽调40余名精兵强将,成立了4个行动小组,统一指挥,紧密协作,重点对火车站、百货大楼、和平商场、机场、白沙大道沿线等人员密集的集散场所及繁华街市散发的、兜售假发票的名片实施了“围猎”行动,抓获5名兜售假票的不法之徒,收缴发票合计15675份(其中空白发票3541份),涉及5个地市国、地税30种假发票,假发票最高可开票金额1.67亿元。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努力做好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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