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09]98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35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63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于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项目单位,需携带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批复文件及有法人签字和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确认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关税[2009]63号文件结合项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审核合格的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办人员需出具确认意见,经科长和主管局长签批后,随填写好的税务确认书一式四份上报大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审批。
  二、对于未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项目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批复文件及有法人签字和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直接到大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申请办理确认手续。大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根据财关税[2009]63号文件结合项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旧饰金回收业务增值税政策管理 川国税函[2002] 2002/4/26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黑国税函[2008] 2008/1/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黑龙江波斯特超市连锁有限责 黑国税函[2004] 2004/1/1
关于印发《关于对外国政府贷款一、二类项目欠款采取财政 财金[2003]32号 2003/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石油 皖国税函[2004] 2004/12/16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 川国税函[2003] 2003/3/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汇总 浙国税流[2006] 2006/10/8
关于外国政府贷款业务划转财政部门归口管理的通知 财债字[1998]57 1998/11/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本市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增值税 沪国税流[2007] 2007/2/17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5年第一批外国政府贷款备 201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