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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0]9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0-9
实施时间: 2010-10-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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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申请核定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人社函[2010]3227)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试行标准为每科65元(试行期为一年)。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工业设计务实》,中级资格《工业设计综合知识》、《工业设计务实》,高级资格《工业设计务实》。
  二、请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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