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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征[2010]7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9
实施时间: 2010-4-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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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要求,保障全市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通知》(甬地税征[2008]109号)要求,市局开发完成了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应用“开票软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推广应用“开票软件”是根据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以数据管理为抓手的税源管理,有利于规范纳税人使用发票、保障付(收)款人合法取得真实发票,方便纳税人领购、缴销发票和税务机关及时采集发票使用信息,对于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开票软件”的应用,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同时启用新版发票。各地务必要充分认识到“开票软件”应用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开票软件”应用工作。
  为确保顺利实施,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票软件”应用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明确任务,集中精力组织做好该项工作。以“先少后多、先易后难、平稳过渡”为原则,制定推广应用“开票软件”具体方案,报市局备案。方案应明确业务部门、技术部门工作职责、推广步骤、软件服务方式、咨询服务电话等。各地发现业务、技术问题及时向征管处、市局信息中心反映。
  二、强化培训,广泛宣传
  (一)重视培训
  市局组织县(市)区推广应用师资培训。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业务和技术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有序地安排好对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分局(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纳税人培训,重点介绍软件功能及操作要领,软件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并告知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方式。
  (二)积极宣传
  “开票软件”涉及到广大纳税人,各地应及时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培训等渠道广泛宣传“开票软件”的应用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对纳税人应用“开票软件”时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受理咨询,快速作出响应,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地税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分步实施,强化服务
  (一)分步应用
  1、2010年5月起首先在江东、慈溪、宁海、象山等4个“开票软件”试点应用单位中实施。实施范围为适用190mm*101.6mm规格平推式机打发票的文体业、服务业企业。
  2、2010年7月起在所有单位中实施应用。应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适用的行业,“税易07”税务机关自行开票软件同时应用实施。
  3、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开票软件”。同
  时,与“开票软件”相配套的新版发票全面启用,旧版发票全部取消。
  (二)加强服务
  “开票软件”虽然经过测试,软件技术性能已符合应用条件,但在应用中仍可能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各地应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指导工作。各地要在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开票软件操作手册等公布技术、业务问题的指定联系人及其咨询服务电话,便于纳税人咨询。
  “开票软件”免费提供纳税人使用,不得增加纳税人负担。各地对纳税人首次安装“开票软件”如需要上门应提供免费服务,并加强日常维护服务,保障纳税人正常应用。
  四、认真总结,持续推广
  各地要认真总结应用情况,正确对待和反映应用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征管处和信息中心联系。试点单位于2010年6月底前上报试点应用情况,各地于2010年12月底前向市局报送书面应用工作总结,应用工作总结应包括“开票软件”运行总体情况(见附表)、服务商及其服务情况、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开票软件情况等,以便市局进一步完善改进和推广应用“开票软件”。
  业务联系人:张红亚 电话:87188248
  技术联系人:许育军 电话:87188084
  附件:开票软件应用情况统计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开票软件应用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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