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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免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和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0]8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9-18
实施时间: 2010-9-1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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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有关规定,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综[2010]54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57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本市免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详见附件1)一律予以全额免征。
  二、本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有关单位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
  三、对实施免征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下简称“基金、收费”)等,不得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造价中重复计费。
  四、为加强对本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基金、收费”免征工作的管理,市、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或“区校安办”)负责认定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基金、收费”免征申请辅导、免征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具体职责及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五、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认真落实 “校舍安全工程”免征“基金、收费”的政策。本市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免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本通知落实免征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览表;
  2.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相关业务流程。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2:
  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相关业务流程
  一、职责分工
  1.“市校安办”负责认定本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并负责汇总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基金、收费”免征情况(每半年一次)。
  2.“区县校安办”负责审核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基金(收费)免征申请的项目概况等信息,并负责统计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基金、收费”免征情况(每半年一次)。
  3.执收单位负责审核“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基金收费”实际免征金额。
  4.市、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流程
  1.“市校安办”负责认定本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并通过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网页专栏(http://www.Shmec.gov.cn/web/jyzt/xsaq0911/indxex.Php)公示已认定建设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类型、建筑面积等信息。
  2.“校舍安全工程”的有关参建单位通过“市校安办”网页下载并填报《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缴基金(收费)申请表》(详见附表1,以下简称《免缴申请表》),随同项目合同、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审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各区县校安办审核确认后,向有关执收单位提出免缴申请。
  3.“区县校安办”负责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免缴“基金收费”申请的辅导工作,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免缴申请表》中的项目概况等信息作审核确认。
  4.执收单位对《免缴申请表》及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在《免缴申请表》上填写实际免征金额,盖章后一联留作免征依据,其余二联退还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将其中的一联送“区县校安办”。
  5.“区县校安办”负责做好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免征“基金收费”的统计工作,填报《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征基金(收费)情况统计半年报(区县)》(详见附表2),于当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市校安办”和各区县财政局。
  6.“市校安办”根据各区县上报的统计表,汇总填报《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征基金(收费)情况统计半年报(全市)》(详见附表3),于当年7月31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附表:1.《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缴基金(收费)申请表》(样表);
  2.《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征基金(收费)情况统计半年报(区县)》(样表);
  3.《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征基金(收费)情况统计半年报(全市)》(样表)。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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