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或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9]12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3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9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营业税新条例细则执行后在境内取得利息、有形动产租金收入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沈地税发【2009】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新营业税条例及其细则对境内外营业税应税行为划分判定的原则,由原先的“劳务发生地”调整为“属人和收入来源地相结合”,即把“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修改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此,对外国企业或个人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仍不征收营业税;在2009年1月1日后,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ΟΟ九年六月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应收未收利息 湘地税函[2004] 2004/7/28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储蓄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深国税告[2007] 2007/8/1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 鲁国税发[2005] 2005/11/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个 厦地税政二[199 1999/11/29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省分行应收未收利息申 湘地税函[2004] 2004/3/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冲 湘地税函[2004] 2004/3/3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 鲁国税函[2007] 2007/7/31
关于支付2013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一期]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 2015/8/2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 内国税所发[200 200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