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为完税证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函[2010]6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8
实施时间: 2010-5-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8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满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的业务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局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国税发[2005]8号)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税证明》仅作为税务机关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提供的完税凭证使用。
  二、《完税证明》为一式二联。第一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第二联经纳税人(领取人)签字确认后税务机关留存备查,各联次均应加盖征税专用章。
  三、在开具《完税证明》时,应认真核对纳税人各项信息记录,并注意做好纳税人纳税资料的保密工作。
  四、《完税证明》须按《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的要求严格管理。
  五、《完税证明》代码为A27。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 辽国税函[2007] 2007/7/3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地址邮编核 2012/11/6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 长地税发[2011] 2011/6/7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019/7/5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开具车 吉地税函[2016] 2016/9/2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集中销毁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青国税函[2013] 2013/1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3/7/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放车辆购置税完 川国税函[2000] 2000/11/21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 沈地税函[2011] 2011/12/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门前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事 粤地税函[2008] 20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