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9]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0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财政、税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同级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即停止执行、坚决纠正违反国家财税政策和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做法。
  二、请各地财政部门牵头,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抓紧对本地区越权减免税、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清理。
  三、请各市(州)财税部门于3月10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及省地税局法规处。
  附件:1.地方越权、超范围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登记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 国科发火[2018] 2018/4/1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英国英中贸易协会南京代表处免税问 苏国税函[2007] 2007/1/9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 甬国税函[2008] 2008/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广州代表处免税 粤国税函[2005] 2005/7/11
关于2017年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关税[2017]19 2017/7/21
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 2018/12/1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 2013/10/25
关于云南省2004年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税进口计划的通 财关税[2004]3号 2004/2/1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 浙国税进[2006] 2006/2/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国驻华使领 粤国税函[2004] 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