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综[2010]7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7-20
实施时间: 2010-7-20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9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4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的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务费(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部分),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向考生收取的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采取就地缴库方式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缴库时,使用“一般缴款书”,注明预算级次,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50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4目“考试考务费”。相关单位组织考试的经费支出由省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 黔价费[2013]54 2013/3/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 内财非税[2010] 2010/9/6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 黑价联[2013]40 2013/5/13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取选调生报名考务费的批复 鲁财综[2007]7号 2007/2/15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 冀财会[2012]3号 2012/2/3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 鲁财综[2012]16 2012/12/31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标 浙价费[2006]16 2006/6/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制定市人力 2022/1/29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内发改费函[201 2014/4/28
关于同意收取司法考试考务费等收费项目的复函 财综[2002]6号 20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