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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服务热线号码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国税告[2010]1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10
实施时间: 2010-9-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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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0年9月30日起,将原纳税服务热线号码123661和123662统一为12366。
  当纳税人接通12366号码后,选择“1”进入国税服务热线,选择“2”进入地税服务热线。号码12366启用后,两局原来的123661和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号码将停止服务。
  深圳市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www.szgs.gov.cn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www.szds.gov.cn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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