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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实行委托代售印花税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10]4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23
实施时间: 2010-3-23
法规类型: 印花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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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新形势下印花税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市局决定2010年度在全市范围停止实行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已签订2010年度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合同的单位应于3月31日前终止合同。代售单位必须在3月31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结报缴销印花税票和缴交代售印花税票的税款。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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