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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人社发[2010]2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4-29
实施时间: 2010-4-29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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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冀企业: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河北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予以发布,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1.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5%;
  2.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8%;
  3.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8%。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充分认识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央提出,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省委、省政府确定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目标任务,提出“力争经过两三年努力,使全省城乡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年增资目标的关键之年,任务重、难度大,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增长,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落到实处。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加快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对促进消费,拉动我省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但是仍然要清醒的认识到,我省工资水平总体偏低,低收入者比例偏大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制约着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扩大。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大幅度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收入,改善职工生活,缩小收入差距,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解决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将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收入分配领域的首要任务。
  工资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核心利益问题,提高职工收入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共建共享、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造福广大职工群众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职工工资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有条件的企业要多增加职工工资,没有条件的企业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增加职工工资,把党和政府惠及广大职工的各项政策,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三、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思路
  实施积极的促进工资增长政策,认真落实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津贴补贴标准和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强化工资指导线的作用,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者收入水平相联系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企业落实工资增长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确保实现今年的工资增长目标。
  四、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基本原则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确定的工资宏观调控目标,按照分类调控的原则,指导企业安排职工工资增长。要把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工资水平作为确定工资增长的基本依据。经济效益好或增长快的企业,煤炭、钢铁、金融、装备制造等行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上线;经济效益较好或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不低工资指导线中线;其他企业工资增长不低工资指导线下线。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
  五、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工资来源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增加协商工资总额;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包干的,从新增效益工资或历年工资结余列支,不足部分当年单列,第二年核入工资总额基数。
  六、建立完善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政策措施
  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把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营者收入联系起来,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为职工增加工资视同实现利润,不影响经营者收入的确定。要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预警通报制度,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预警通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每年开展的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情况的检查。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选择部分企业跟踪监控(企业名单附后)。
  附件:省重点跟踪监控企业名单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峰峰矿业集团
  邯郸矿业集团
  兴泰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建工集团
  河北出版集团
  华北电网北网电力公司
  河北银行
  河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北盐业专营有限公司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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