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0]12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10
实施时间: 2010-5-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6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汇总软件系统仍采用2008年度系统,由于总局今年将对该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省局会按照总局的进度及时将升级后的系统挂在省局“FTP//所得税处/2009年度汇算清缴/汇总软件”文件夹内,请各地及时下载安装。
  二、汇总软件数据和总结应以市地局为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上报至省局“FTP//所得税处/2009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数据和报告”文件夹下,具体汇算清缴汇总统计口径、报送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总局开发的汇算清缴汇总软件因目前尚无接口接收综合征管软件2.0版关联申报导出数据,为此请各地加强企业汇算清缴及关联申报管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关联申报数据分析工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赣地税发[2007] 2007/12/28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2011/3/3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在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0/3/1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口 2020/3/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冀国税函[2003] 2003/12/26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 穗地税发[2008] 2008/1/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2023/2/1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鲁国税函[2009] 2009/4/3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浙国税所[2009] 2008/2/2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 冀地税发[2003]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