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10]3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0-7-27
实施时间: 2010-7-2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预算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税系统部门预算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要求,掌握文件的实质和精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规范预算公开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财务部门认真做好数据的核实和提供工作,由政务公开职能部门统一对外公开。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预算信息公开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国税系统作为垂直管理的中央预算单位,其部门预算、决算,由税务总局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格式和表样进行公开。各级国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扎实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开事项,认真研究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公开有关问题。
  四、夯实基础,完善制度。要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公开手段和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预算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建立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财务司)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的 青政办[2016]18 2016/9/14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 2010/4/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意见 2013/5/1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税 沪国税财[2010] 2010/8/1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沪财预[2009]10 2009/10/22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 嘉政办发[2011] 2011/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 桂财预[2010]81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