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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税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12
实施时间: 2010-5-12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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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黑龙江省国税系统于去年11月开始试点,已在鸡西市、七台河市和哈尔滨市平房区成功推行了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近日,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全面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通知》(黑国税发[2010]90号),从即日起,在全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中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今年7月底前,将覆盖所有县、区局。具体推行安排按照当地主管国税机关部署实施。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了解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积极配合国税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省国税局编写了《纳税人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指南》,供广大纳税人学习参考。
  相关链接:纳税人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指南
  纳税人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指南
  1、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简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以下简称横向联网)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2、应用横向联网系统的优点
  推广横向联网系统,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减轻基层负担,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联网各方共赢。
  ▲纳税人将不再需要在国税和银行间来回奔波,完成纳税申报后,系统按照纳税人申报的应缴税款自动扣缴税款,完成税款上缴事宜。选择使用网上申报、远程抄报税、远程认证等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将真正实现足不出户、任意时间完成申报缴税业务,为纳税人节约更多的时间和成本。
  ▲国税前台征收和计统工作量大大减轻。横向联网缴库系统上线,与网上申报业务相衔接,实现网上申报并缴税,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缴税的压力将得到缓解,前台征收人员工作量大幅下降;纸质税票使用量大幅减少,征收税款实现税票自动销号、金库日常对账实现自动化,计统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各级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速度和效率提高。通过电子缴税方式入库,减少了税款在各商业银行停留的时间,税款入库速度更快、更安全,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各级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速度和效率。
  ▲财政、人行国库加强了税收资金的监管。横向联网缴库系统上线,税款入库的时间进一步缩短,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办理税款入库的效率提高,财政、人行国库对税收资金的监管更加及时和有效。
  ▲商业银行办理税款支付业务效率提高。系统上线后,商业银行为纳税人办理税款支付业务实现电子化,上门划缴税款的业务量大幅下降,营业厅排队轮候的人流压力亦因此大大减轻,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3、横向联网后纳税人如何办理缴税业务?
  目前黑龙江省国税系统推广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是实时划缴税款业务和批量扣缴税款业务。
  (1)实时扣税指纳税人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付款银行收到指令后予以扣款,并将回执实时返回税务机关。实时扣税减少了纳税人缴纳税款要去税务部门申报并开具税收缴款书再到商业银行办理资金划转的多个环节,纳税人可以只在税务机关或网上直接申报缴税,税款由银行自动从账户上扣缴入库。
  (2)批量扣税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缴税的情况,目前该功能仅适用于个体定期定额户,是指纳税人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后,税务机关定时发起批量扣税信息,纳税人开户银行收到指令后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返回税务机关。使用批量扣税方式缴款,纳税人只需与税务、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约定纳税时间与金额,税款按流程自动扣除。
  4、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与传统缴税业务发生了的变化
  (1)纳税人缴税方式改变:
  变纳税人申报成功后持《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税为申报的同时实时划缴税款,节约缴税时间和缴税成本。
  (2)纳税人需要与主管国税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委托银行、税务机关进行划缴税款。
  (3)缴税凭证发生改变:
  变原《税收通用缴款书》为《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纳税人开户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交纳税人作付款回单,纳税人以此作为缴纳税(费)款的会计核算凭证。《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必须加盖银行收讫章方为有效。
  纳税人需要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一式一联,不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4)办理退税的手续变化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付电子缴税业务时,应在《退税申请书》中填写原《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中的“缴款书交易流水号”,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不再向税务机关提供原《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5、纳税人进行划缴税款的前提条件
  (1)纳税人与所属国税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中缴税账户信息必须与纳税人银行账户实际信息保持一致。当纳税人在签订后其缴税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撤消原《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并重新签订。
  (2)纳税人划缴税款账户余额不低于税款金额。
  6、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的业务流程
  (1)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三方协议书;
  (2)国税局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其中一份三方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
  (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提交开户银行;
  (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将另外二份退纳税人;
  (5)纳税人将另外两份三方协议送税务机关校验,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在二份协议上签章,税务、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7、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时划缴税款的操作流程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的,申报成功后进行实时划缴税款,划缴税款成功缴税完成。纳税人到开户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会计核算凭证。如划缴税款失败,转开纸质缴款书,由纳税人到银行缴纳税款。
  纳税人需要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8、网上申报电子缴税有哪些注意事项?
  纳税人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应不小于本期税收申报缴款合计金额;纳税人申报确认“划款”后,如果计算机未及时返回划款是否成功的提示,请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与开户银行或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在未确认前,暂不要再次提交划款指令,以免重复划款。
  9、纳税人如遗失“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如何办理补开手续?
  纳税人因故遗失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可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补开手续。补开回单上须盖有银行转讫章及“补制”字样。
  10、原已签订税银协议的纳税人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由于横向联网系统需要重新确认缴税银行账户信息,因此,原已签订税银协议的企业纳税人及起征点以上个体“双定户”的协议还需要重新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11、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签订三方协议?
  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暂不签约,以后纳税人达到起征点时,再签订三方协议。
  12、办理电子缴库的商业银行有什么限制?
  横向联网系统上线后,在黑龙江省所有的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均可办理电子缴库业务,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税务机关不得指定。
  13、车辆购置税是否使用横向联网系统缴税?
  车辆购置税暂不使用横向联网系统,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卡划卡缴税等缴纳方式。
  14、纳税人缴税帐户发生变更或注销,应如何办理?
  在《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签订后,如发生银行账号变更、注销银行账号情况,纳税人应告知主管国税局,撤消原协议并重新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原签订的《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将自行终止。
  15、纳税人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办理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纳税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6、税库银上线后原来在银行柜台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申报缴税?
  财税库银上线后,取消原来小规模纳税人到银行柜台申报缴税的方式,改为到税务机关申报。
  17、定期定额户代开发票预缴的税款在批量扣税时如何处理?
  定期定额户代开发票预缴的税款在批量扣税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1)预缴税款小于定额,则批扣时对该纳税人进行扣税,扣税金额为定额与预缴税款的差额。
  (2)预缴税款大于等于定额,纳税人当月应纳税额为其预缴税额,批扣时不向银行发送扣款,但自动形成当月申报记录,其中销售收入根据预缴税款反算,预缴信息为纳税人预缴税款,应补退税额为0。
  (三)此处所说的预缴税额不限于发票代开预缴,还包括分期预缴等预缴税款。
  (四)预缴税款按照属期判断,取申报属期及之前的预缴余额。
  上述预缴税款抵缴处理规则同样适用于双定户上门申报时的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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