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庆市青少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重庆市医疗救助基金会等接受公益性捐赠涉及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税[2010]2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10-4-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6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09]116号)的相关规定,经审定,现对纳税人向重庆市青少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重庆市医疗救助基金会等进行捐赠涉及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重庆市青少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重庆市医疗救助基金会、重庆市扶贫基金会、重庆市丰都教育奖励基金会、重庆大学教育基金会、重庆市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比例扣除。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 穗财综[2021]10 2021/5/20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第二 河南省财政厅国 2020/10/30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12/12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民政 云财税[2010]76 2010/9/19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沪财税[2016]32 2016/4/2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京财税[2010]38 2010/4/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8 2014/10/2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2]81 2012/12/1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函[2022] 2022/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5]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