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能交[2010]8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4-13
实施时间: 2010-4-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6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中石油、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鄂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价格调整后,我省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件一。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对系统外社会加油站批发汽、柴油时,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批零价差不得小于上述水平。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按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即最高出厂价为6826.4元/吨,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以上价格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执行。
  四、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要认真落实调价方案,并在4月14日16:00时前将调价方案出台后的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我局,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一: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件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元/公升

品名规格

品质比率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

送货

不送货

吨价

公升价

90#(11)汽油

100

7900

7840

8200

6.15

93#(11)汽油

106

8374

8310

8692

6.55

97#(11)汽油

112

8848

8781

9184

6.90

0#柴油

100

7160

7100

7460

6.45

10#柴油

106

7590

7526

7908

6.85

5#柴油

98

7017

6958

7311

6.30

  注:乙醇汽油价格与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相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京发改[2015]24 2015/11/3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京发改[2014]63 2014/3/26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冀发改传[2014] 2014/5/23
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4]15 2014/6/23
关于十一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计电[2000]81号 2000/11/17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 京发改[2013]18 2013/9/13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京发改[2015]15 2015/7/2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京发改[2014]24 2014/11/14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 皖价电[2015]25 2015/5/11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3]19 201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