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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10]13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1
实施时间: 2010-5-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1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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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豫成员企业及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企业基本信息的清查工作。截止目前,清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整理后的信息予以下发,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企业概况
  总局45户定点联系企业在我省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成员企业约5227户,大部分为中石油和中石化加油站,各银行、保险公司的分行、网点、邮政储蓄所,及烟草、电信分公司等,其中在我省实际申报纳税的成员企业约789户(详见附表1);省局15户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企业约609户,其中在我省国税部门实际申报纳税的成员企业约525户(详见附表2)。
  二、工作要求
  (一)梳理情况落实管理。各地接到名单后,应就本地企业名单进行地域分布和管理结构的梳理,及时通知属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大企业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下发名单中的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均应纳入大企业税源监控范围。
  (二)审核确认基础信息。对于确定纳入大企业税源监控范围的企业名单,应尽快核对确认其在CTAIS中的管理层级等基础信息,需要修改、补录的应及时联系当地征管和信息部门修改、补录(“管理层级”的补录路径为:CTAIS-管理服务-税务登记维护-纳税人信息补录-大企业管理层级),以方便日后数据抽取、分析和开展日常征管工作。如成员企业名单有差异,应及时上报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调整。
  附件:1.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豫成员企业名单(789户)
  2.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企业名单(525户)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1.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豫成员企业名单(789户).doc    
2.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成员企业名单(525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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