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0]108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3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7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食堂等高校后勤设施对内提供服务以及高校后勤实体的其他自用房屋(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或将房产向社会出租等经营性用房(土地),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年七月十三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政策的通知
文号:京财税[2006]2246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26
实施时间:2006-01-01至2008-12-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工作试行规程 [87]教计字177号 1988/1/1
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83号 2013/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 琼国税发[2004] 2004/1/8
关于印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 财资[2017]72号 2017/12/1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市财发[2003]29 2003/5/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 渝地税发[2001] 2001/3/1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京财税[2001]44 2001/1/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 黑国税发[2003] 2003/4/1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进一步推进 辽国税发[2003] 2003/11/1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 沪地税流[2006] 200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