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0]108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3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食堂等高校后勤设施对内提供服务以及高校后勤实体的其他自用房屋(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或将房产向社会出租等经营性用房(土地),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年七月十三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政策的通知
文号:京财税[2006]2246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26
实施时间:2006-01-01至2008-12-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 内地税发[2002] 2003/6/1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从事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 宁地税发[2007] 2007/6/13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7] 2006/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京国税发[2003] 2003/1/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 皖国税发[2005] 2005/4/18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 渝地税发[2002] 2002/10/1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5] 2005/10/27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 宁财[税]发[200 2000/11/7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 湘财税[2008]45 2008/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粤财法[2010]16 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