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0]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5-11
实施时间: 2010-5-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220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电气(集团)总公司:
  为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财政部决定在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和2010年度项目预算的通知》(财教便函[2010]66号)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做好今年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以及高校内涵建设的相关要求,确定所属高校的建设目标以及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在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指导所属高校编制建设规划。本期规划的项目建设期为2010-2012年。请各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规划(包括电子版)汇总后送我局。
  二、有关高校根据建设规划确定2010年度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报我局。
  三、“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市教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编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方案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0]3号)的要求申报。
  附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修正:
附件暂未找到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laifangzhe   2010年6月3日
怎么没有财政部的文件
相关法规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企业 鄂财企发[2007] 2007/6/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 浙财科教[2017] 2017/10/20
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5号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