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3]34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31
实施时间: 2003-10-3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3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经研究,现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如下具体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从2003年1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应缴纳的营业税按3%税率征收。
  二、对2003年1-9月份已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而多征的2%部分,可在以后应缴纳的营业税中抵缴。
  二〇〇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内地税传发[200 2003/8/20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有关税收优 吉国税发[2006] 2006/6/12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辽地税发[2007] 2007/10/23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等七单位转发《科技部、财政部 皖科策[2004]54 2004/2/25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家禽 冀财税[2004]17 2004/3/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厦地税发[2001] 2001/4/9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 2003/12/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 苏国税发[2004] 2004/1/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粤国税发[2006] 2006/10/1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 闽地税发[2004] 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