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办发[1996]246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1996-11-15
实施时间: 1996-11-1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社会保险局:
  近来,个别省、自治区劳动厅发文同意本省(自治区)电力企业按系统组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我们认为,对企业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应予支持,但按系统进行医改的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16号)规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容易引起地方与行业之间在医改组织管理上的矛盾,不利于医改扩大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劳动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发[1996]16号文件,不得擅自同意按系统组织医改试点;已发文同意的要立即予以纠正。今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执行当地统一的缴费标准和改革方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 沈劳社发[2007] 2007/10/1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医保[2019]12 2020/1/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 苏政办发[2019] 2019/10/19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厦医保[2020]76 2020/6/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 豫政办[2020]31 2020/8/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 2024/10/9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 大人社发[2011] 2011/1/1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闽医保[2022]64 2022/5/2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8/3/24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3 2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