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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0]3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7
实施时间: 2010-3-1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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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经市政府批准,将我市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北京市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2.北京市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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