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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发改投[2010]31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4-8
实施时间: 2010-5-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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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8]2959号)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渝文审[2010]6号),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本办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附件: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参照《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审批报告、实施方案的中央补助投资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市级财政性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内统筹资金、各类财政专项基金、其他财政性资金、政府授权借款、政府信用担保融资、政府配置的土地储备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方式包括直接投资(含补助资金、贴息资金)或资本金注入。
  第三条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及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或对某一技术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后评价。
  第四条 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应主要从以下方面选择:
  (一)对行业和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
  (二)对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跨区县、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
  (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模较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及其他弱势群体影响较大的项目;
  (七)使用中央补助投资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数额较大且比例较高的项目;
  (八)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项目。
  第五条 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服务。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二章 后评价工作程序
  第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送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后评价的项目。
  第八条 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三)项目效果评价:技术水平(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资源、能源应用)等;
  (四)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第九条 在项目单位完成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后,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委托两家以上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资质不低于可研编制机构资质等级)制定后评价工作方案。通过方案比选,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择优安排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
  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委托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工作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
  第十条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组建满足专业评价要求的工作组,在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相关内容,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必要时应参照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第十一条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的委托要求,根据业内应遵循的评价原则、工作流程、质量保证要求和执业行为规范,按照拟定的后评价工作方案,独立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后评价任务,提出合格的项目后评价报告。必要时,市发展改革部门可组织专家对项目后评价报告成果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机构在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过程中,应重视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后评价报告中予以客观反映。
  第三章 后评价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对项目后评价报告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并承担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的保密责任。工程咨询机构在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评价结论严重失实等情形的,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列入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后评价需要,认真编写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积极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前期及实施阶段的各项正式文件、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如有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和数据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将委托重庆市工程咨询协会,定期对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和人员进行执业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和个人资质管理及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委托的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由市发展改革委支付,取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后评价收费标准颁布前参照项目评估收费标准执行)。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收受市发展改革部门支付经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章 后评价成果应用
  第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通过项目后评价工作,认真总结同类项目的经验教训,将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将后评价成果,通过后评价信息系统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参考,并切实加强信息引导,确保信息反馈的畅通和快捷。
  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项目后评价发现的问题,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广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和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8日起施行。
  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大纲
  附件2: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一般性指标体系
  附件3: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综合评定表
  附件1
  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大纲
  建设项目总结评价报告编写内容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全过程评价
  * 项目效果和效益及评价
  * 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
  * 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
  * 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 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
  * 相关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主要技术特点。
  2、项目决策要点:决策的目标和目的。
  3、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指决策生产能力,实际建成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指建筑物、装置和设施等)。
  4、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各主要阶段(立项、可研、评估、可研批复、初设、开工、竣工验收等)起止时间,工程进度表,建设工期。
  5、项目总投资:决策批复总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及调整概算、竣工决算和实际完成投资。
  6、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计划和实际来源,资金到位情况。
  7、项目运行及效益状况:项目运行现状,生产能力实现状况,财务经济效益情况等。
  二、项目建设全过程总结
  1、项目前期决策总结
  项目立项:立项理由、依据和目标立项上报与批复时间及文号。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及资质,主要结论完成与上报时间及文号。
  可研评估:评估单位及资质,评估主要结论,完成时间及文号。
  可研批复:批复单位及批复时间、文号;决策批复主要结论及主要指标(项目总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方案、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总工期、总投资等)。
  2、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总结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选择方式,勘察、设计完成时间及主要设计指标;审批单位、审批时间及主要审批意见。
  资金筹措:资金计划融资方案;实际来源及融资方式;资金结构变化及原因。
  采购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物资与咨询服务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主要中标单位;招标过程的监督机制;招标效果。
  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签订的依据;采用合同文本格式。
  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数量,涉及地域和人数;安置方式赔付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安置总费用。
  开工准备:法人情况;有关开工报批手续(用地规划、环评报告、征地许可、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及批复等);施工场地(四通一平)、施工组织设计、进度安排、资金计划准备情况等。
  3、项目建设实施总结
  组织与管理:管理体制、模式、机制、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运转程序等。
  合同执行与管理:各类合同执行情况及份数,重大违约原因、责任及处理结果;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成功的作法与失误等。
  三大控制与管理:分别就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在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管理办法,以及这几大控制的效果及目标实现的程度进行总结;从中总结的主要经验与教训。
  重大设计变更:有哪些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原因与变更手续,变更对项目效果与投资的影响。
  资金使用管理: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的请领与支付管理制度;资金供应的适度性;支付签证程序。
  工程监理情况:监理履行职责的情况。
  4、项目投产竣工总结
  生产准备: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管理与生产人员对工艺设备的适应情况;技术文件、试车调试、试运、生产考核情况。
  竣工验收: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情况,专项验收情况,全面收的时间、组织形式;遗留尾工及处理情况。
  资料档案:工程资料归档和管理情况;档案专项验收及管理制度。
  5、项目运营情况总结
  运营管理:运营管理体制、管理机制、机构、规章制度、企业发展规划等。
  生产运行状况:工艺技术水平、设备运行、人员操作、技术掌握情况。
  实际生产能力:设计能力(功能)实现程度;未达设计能力的原因。
  原材料消耗指标:主要消耗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运营成本和财务状况:成本构成;经济盈亏状况等。
  产品方案与市场:主营产品,产品占有市场状况及竞争力。
  生产物资供应: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供应的可靠性。
  三、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
  1、项目技术效果评价
  工艺水平:工艺可靠性、流程合理性、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性对原材料的适应性。
  装备水平:各工序、工段设备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能力是否匹配;性能参数是否满足工艺要求。
  技术水平: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
  国产化水平:设备国产化率、自主知识产权等。
  2、项目财务和经济效益评价
  财务效益:赢利性、清偿力、财务指标。
  经济效益:国民经济赢利性指标。
  3、项目经营管理评价
  管理体制与监控;组织结构与效率;激励机制与协调;规章制度与程序;人员结构与能力;领导水平与创新。
  四、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
  1、项目环境效益评价
  排污状况与指标: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指标、环境控制标准。
  环保设施与投资:主要环保设施建设内容及环保投入。
  环保管理与监测:管理机构、人员、设备、制度;监测机构、手段、标准、制度(频率)。
  生态环境与影响:地区生态指标、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
  资源保护与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保护与循环利用等。
  2、项目社会效益评价
  主要受益群体:全国性、地区性。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当地经济。
  就业机会:提供的固定就业岗位与季节性、临时性工作机会。
  收入分配与生活水平: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财政税收:本项目为国家和当地增加的正常税收。
  五、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
  1、项目目标评价
  工程目标:工程实体是否按设计内容全部建成。
  技术目标: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效益目标:财务和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影响目标:环境和社会影响是否实现。
  2、项目可持续能力评价
  内部因素:财务、技术、环保、管理、机制等。
  外部条件:资源、政策、市场、物流、生态、环境等。
  六、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主要从项目的必要性、决策、程序规定、勘察设计、实施、运行、效益效果、管理等方面事实求是描述。
  七、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与结论
  从项目实施过程的回顾与总结、项目效果和效益的评价、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及可持续性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归纳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与结论 。
  八、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经验教训,从改进建设项目管理、投资决策水平,从完善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
修正: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渝文审[2010]6号

附件2-3不便排版,可到下面网址查看:http://www.cq.gov.cn/gw/FaguiQuery/GwShowWithLogo.aspx?gwz=%E6%B8%9D%E6%96%87%E5%AE%A1&gwnh=2010&gwq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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