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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01]225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11-27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06-12-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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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规范支出范围和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部制定的《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在《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础上,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总体安排和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作了重大修改,制定了新的“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除财政拨给企业的各项支出(如用于企业的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资金、流动资金等)外,“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适用于一般预算资金安排的其他各项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并结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节”级科目适用一般行政事业单位,凡事业单位中有专业行业会计制度的部门,可参照新的目级科目修改和调整相应的“节”级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专业业务的需要,在“专用材料购置费”和“专项业务费”目级科目下设相应的节级科目。
  请各单位按照新的“节”级科目编报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并及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函告我们,以便修改。
  此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

   
目级编码 节级编码   名称
                  人员支出 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奖金等),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等。  
3010101              基本工资       指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         
     301010101        基础工资       指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
     301010102        职务工资       指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
     301010103        级别工资       指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
     301010104        工龄工资       指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
     301010105        技术等级工资     指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         
     301010106        奖金         指机关工人的国家规定比例的奖金。
     301010107        固定工资       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工资。       
     301010108        岗位津贴       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  
     301010109        其他         指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等。   
3010102          津贴         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按国家统一规定开支的津贴、补贴。 
     301010201        公务员岗位津贴    包括公检法干警特岗津贴、警衔津贴、公安干警值勤津贴、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税务津贴、工商巡察补贴、环卫津贴、纪检人员办案补贴、信访岗位补贴、城管人员补助、老干部工作人员津贴、财会人员岗位补贴等。 
     301010202        事业单位津贴     包括政府特殊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教津贴、护龄津贴、运动员津贴、艺术工种补贴、福利院岗位津贴、接济站津贴、手语费、环卫津贴、老干部工作人员津贴、财会人员岗位补贴等。 
     301010203        地区性补贴                            
           30101020301 工资包干结余奖                          
           30101020302 工资总额包干奖                          
           30101020303 目标管理奖                            
           30101020304 职务补贴                             
           30101020305 其他                               
     301010204        其他津贴                             
           30101020401 书报费补贴      指按规定发给职工的书报费补贴。       
           30101020402 取暖补贴       指按规定享受的冬季取暖费补贴。       
           30101020403 交通费补贴      指按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30101020404 伙食补贴       指学习班伙食补助费、单位无食堂伙食补助费及国家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项伙食补贴等。
           30101020405 保健津贴       指医务室医护人员保健津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保健津贴。
           30101020406 通讯工具补贴     指按规定发给个人的通讯工具补贴。      
           30101020407 其他                               
3010103              奖金         指单位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      
     301010301        年终一次性奖金    指按规定年底发给职工的一次性奖金。     
     301010302        公务员奖励      指按规定提取的公务员奖励经费。       
     301010303        其他奖金       包括运动员奖金等。             
3010106              福利费                              
                  福利费        指根据北京市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       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
3010107              社会保险缴费     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301010701        基本养老保险                           
     301010702        医疗保险                             
     301010703        失业保险                             
     301010704        其他保险                             
3010109              其他         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301010901        加班工资                             
     301010902        长休人员工资     指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      
                              
     301010903        临时工工资      指按规定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长期雇用的临时工工资。
     301010904        其他         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不包括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3010201              办公费        指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01020101        资料费        指单位购置并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书报杂志支出。 
     301020102        印刷费        指单位一般印刷费支出。           
     301020103        其他办公费      指单位一般性办公用品支出(如钢笔、铅笔、公文夹、订书器、电话机、档案袋、信封、帐表、纸张、计算器、计算机软盘、硒鼓等)。 
3010202              专用材料购置费    指单位购置并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专用材料支出,如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军装、专用服装及劳保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胶片、录音和录像带,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警察、军事设备和用品,海关专用设备和用品等。 
     301020201        计算机网络系统耗材  指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专业网络系统的各种耗材。 
     301020202        专用服装劳保用品   指公检法、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配换专用服装。
     301020203        公安专用工具仪器                         
     301020204        其他                               
3010203              专项业务费      指单位为完成某项专项业务且无法细化到日常公用经费有关目的开支。
     301020301        专项业务经费     指单位为完成某项专项业务(如公检法司、海关等部门打击犯罪的专项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经费,科研单位提取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且支出年初无法细化到日常公用经费有关目的开支。  
     301020302        专业资料印刷费    指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的大宗帐簿、表册、票证和专业资料的印刷费用支出。
     301020303        办案业务费      指公检法、工商、纪检等部门办案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包括办案人员差旅费。
     301020304        业务科研考察费用   指教育和科研单位的专项科学研究考察活动支出。
     301020305        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                        
           30102030501 离休人员特需费    指按规定提取的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补助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30102030502 离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指按规定提取的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和参加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所需经费。 
           30102030503 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指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          
           30102030504 离退休人员探亲路费  指按规定离退休人员回家探亲的车船费。    
           30102030505 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费 指按规定安置异地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30102030606 退休人员管理费    指按规定用于印发学习材料、召开小型座谈会、运动会和参观等项目开支。
           30102030707 离退休人员福利费   指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离退休人员福利费。    
3010204              劳务费        指单位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支出,如翻译费、手续费等。
30102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301020501        水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包括饮用水、卫生用水、绿化用水、中央空调用水等)和污水处理费。
     301020502        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电费(包括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电梯用电、食堂用电、取暖加压用电、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等)。 
3010206              邮寄费        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3010207              电话通讯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010208              取暖费        指单位支付的冬季取暖费支出。        
     301020801        机关办公取暖费    指单位冬季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等。
     301020802        职工宿舍取暖费    指职工宿舍冬季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等。
     301020803        离退休人员取暖费   指离退休人员宿舍冬季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等。                      
3010209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高层设备(如高层电梯等)的物业管理费。
3010210              交通费        指单位开支的国内外交通费。         
     301021001        机动车燃料费                           
     301021002        机动车保险费                           
     301021003        机动车租赁费                           
     301021004        机动车杂项费用    包括过桥过路费、行车安全奖励、行车公里补贴等。 
3010211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出国的各项差旅费用。  
     301021101        出国人员费用     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杂费等。
     301021102        国内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因工作需要开支的杂费,调干随行家属旅费,调动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的多退少补部分。 
3010212              维修费        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效能而开支的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 
     301021201        车辆维修费                            
     301021202        设备维修费      包括一般办公设备如传真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的维修;专用设备如大型计算机系统、X光机及其他医疗设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农用机械的维修费;教学、科研仪器和实验室设备的维修费等。 
     301021203        房屋维修费      包括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一般维修费。
     301021204        提取修购基金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的修购基金。
     301021205        其他维修费      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古建筑物、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城建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等。 
3010213              租赁费        指单位租赁各种房屋、设备等的费用。     
     301021301        房屋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等的费用。       
     301021302        专用通讯网租赁费   包括租用计算机光缆的费用。         
     301021303        其他租赁费      包括机械设备、场地等的费用。        
3010214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各种费用。       
     301021401        房租                               
     301021402        伙食费                              
     301021403        印刷费        指会议文件资料的印刷费。          
     301021404        会议场地租赁费                          
     301021405        其他                               
3010215              培训费        指政治学习培训和职工业务培训支出。包括学习资料购置费、调研经费等。
3010216              招待费        指单位(含各级党委、政府接待办)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3010299              其他         指上述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01029901        宣传费        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宣传费。         
     301029902        行政赔偿费                            
     301029903        行政诉讼费                            
     301029904        其他费用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其他各项日常办公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3010301              离休费        指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01030101        离休金        指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离休金。      
     301030102        离休人员补贴和津贴  指按规定支付离休人员的物价补贴、生活补贴、津贴等。
     301030103        护理费        指按规定对离休人员给予的护理费用。     
     301030104        交通费        指按规定发给离休人员的交通补助费。     
     301030105        书报费        指按规定发给离休人员的书报费。       
     301030106        洗理费        指按规定发给离休人员的洗理费。       
     301030107        通讯工具补贴                           
     301030108        取暖补贴                             
     301030109        加发离休费      指发给抗日战争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1-2个月的生活补贴。
     301030110        防暑降温费                            
     301030111        提租补贴                             
     301030112        目标管理奖                            
     301030113        包干结余奖                            
     301030114        其他奖金                             
     301030115        其他         指不属于上述开支的按规定用于离休人员的其他各项费用。
3010302              退休费        指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及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01030201        退休金        指按规定支付给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301030202        退休人员补贴和津贴  指按规定支付退休人员的物价补贴、生活补贴、津贴等。
     301030203        书报费        指按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书报费。       
     301030204        洗理费        指按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洗理费。       
     301030205        通讯工具补贴                           
     301030206        取暖补贴                             
     301030207        防暑降温费                            
     301030208        提租补贴                             
     301030209        目标管理奖                            
     301030210        包干结余奖                            
     301030211        其他奖金                             
     301030212        其他         指不属于上述开支的按规定用于退休人员的其他各项费用。
3010305              退职(役)费     指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军队文职人员及运动员的退职补助,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民政部门管理的退职人员的退职金及各种补助等。 
3010308              就业补助费      指按规定给予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的就业补助。
3010310              抚恤金        指按规定开支的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革命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其他人员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抚恤金等。 
3010311              救济费        指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人员和按国家规定支付给特殊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发给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以及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的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补助费,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等。 
3010314              医疗费        指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医疗费支出。      
     301031401        提取医疗基金     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医疗基金。
     301031402        医疗费        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以及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之外,按规定应由单位负担的医疗补助支出。  
3010315              生活补贴       指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不含代缴的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010320              提租补贴       指原住房补贴、房租改革后的提租补贴。    
3010321              住房公积金      指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10322              购房补贴       指单位的购房补贴支出。           
3010325              助学金        指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校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3010399              其他         指未包括在上述各目的单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01039901        独生子女费用     包括独生子女保健费、奶费和婴幼儿补贴。   
     301039902        防暑降温费      指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暑期防暑降温费。     
     301039903        洗理费        指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洗理费和女工卫生费。   
     301039904        其他         包括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退伍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等。 
                  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 反映单位购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的范围,按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3020101              建筑物购建费     指各单位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3020102              办公设备购置费    指单位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一般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3020103              专用设备购置费    指单位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3020104              交通工具购置费    指单位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020107              基础设施建设费    指道路、桥梁、水坝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020108              大修理费       指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大修理费。
3020109              更新改造费      指固定资产经使用一定时期以后,为恢复其原有生产效能而对其主要组成部分进行的全面更新和改造的支出。 
3020199              其他         指未包括在上述各目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
     302019901        提取住房基金     指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基金。          
     302019902        其他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档案设备购置费,各类文物、陈列品、图书的购置费等。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6]272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12-11
实施时间:2006-12-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8]121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6-25
实施时间:200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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