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注税行业职能强化税源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0]8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8
实施时间: 2010-4-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8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保障税收收入,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协税、护税功能,优化纳税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防范执法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需派人实地开展注销清算工作。对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简化税务清算流程,及时为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严格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对连续两年亏损、当年弥补亏损额在50万以上的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其他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过程中,如能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不再将其列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检查对象。
  三、严格土地增值税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须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四、税务机关对上述涉税业务的发生应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税款入库,防止税款流失。
  五、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上述涉税业务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实施税务中介服务行为,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六、税务机关对税务中介机构的涉税鉴证报告具有受理、检查、审核义务,但不得为纳税人指定或变相指定代理人。
  以上内容请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陕地税发[2007] 2007/2/14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 2014/5/8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煤炭行业税源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地方税务 2011/11/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 渝地税发[2006] 2006/12/26
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64 2015/12/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吉林省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办法 吉地税计字[200 2001/3/9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源管理专项调查工作中 吉国税发[2007] 2007/2/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涉外企业所得 甬国税函[2004] 2004/11/9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2014/5/8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源 黔国税发[2005] 200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