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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衢地税发[2009]44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9
实施时间: 2009-4-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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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全面完成省局布置的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工作目标,现就全市地税部门进一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发展壮大我市第三产业的必然要求,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培育地方经济税源、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转危为机、做大做强、做精做细的现实需求。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自觉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分离发展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作为,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原则。在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过程中,全市各级地税部门既要注重地方税费收入增长的直接效益,又要考虑对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更要关注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意义。在实践中要注重“三个结合”,坚持“四个原则”,即:注重将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相结合;与优化税收结构,实现地方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相结合。坚持“依法推进、创新推动;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四项原则,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以“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实现新进展”为目标,按照“挖潜和开源并重”的思路,采用“抓重点带一般”的方法,走“分离和整合相结合”的路子,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引导企业进一步拓展思路,延伸产业链,将研发设计、物流配送、安装维护、售后服务等内部服务功能剥离,整合成专业服务企业,实现工业和服务业、二产和三产融合发展,联动发展。
  四、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一是梳理整合政策。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对现有扶持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税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整合,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二是研究完善政策。各县(市)地税局要提请当地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扶持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相关的配套政策;三是落实兑现政策。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力度,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执行绩效评价制度,适时组织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消除政策落实的人为障碍,增强地税助推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有效性;四是跟踪调研政策。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时序变化,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把握国家政策的发展变化,加强政策调研,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优化和完善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五是统筹协调政策。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在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由各县(市)地税局提请当地政府认真研究解决税收政策与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财政政策、劳动保障等政策的衔接配套与整体联动问题,发挥各种政策在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中的综合效应。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主体。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将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作为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的重点,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全面、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宣传发动和政策辅导,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帮助企业树立信心、破解难题,让企业获得实惠,针对分离发展服务业的企业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进一步激发企业意愿,提高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与经贸、国税、财政、发改、工商、统计等部门建立联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税政部门牵头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基层分局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同时,由各县(市)地税局提请当地政府按照《浙江省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的要求,尽快成立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领导挂帅,经贸部门牵头,形成“政府激励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做企业工作→企业形成分离意向→地税部门通过引导、辅导,推动企业开展分离工作”的工作格局,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上谋划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战略思路和政策措施。
  七、进一步加强统计考评。从2009年度开始,市局将对各县(市)局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地税局要将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本地区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考评制度。同时,为及时掌握各地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县(市)地税局要按规定要求按季报送《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情况统计表》。
  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衢州市2009年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目标任务分配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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