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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财农[2009]10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7-7
实施时间: 2009-7-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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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浙财农字[2009]155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衢州市级实际,就做好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范围
  2006-2008年三年内各级财政安排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和市财政安排的各类支农专项资金。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使用效益情况,以及以往审计监督部门审计检查结论的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以部门自查为主,市财政局以抽查方式,对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7月8日下午3时,在市财政局十二楼会议室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参加会议对象:各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有项目的站、所负责人。
  (二)开展自查
  自省财政厅文到之日起至7月20日为自查阶段。各部门除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外,还应着重做好相关项目单位的检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
  自7月21日起,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抽查。
  附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浙财农字〔2009〕155号)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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