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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4-9
实施时间: 2010-4-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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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现针对报备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1、事务所网上报备应登录系统网站(www.acc.gov.cn),在首页功能栏中选择“注册会计师专栏”后,事务所选择“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业务”,分所选择“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登录后在“基本信息报备”功能中进行报备操作。
  系统登录用户名为事务所编号。系统初始登录密码为主任会计师或分所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事务所、分所遗失登录密码的,应当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出查询申请。
  2、各事务所书面报备内容除冀财会[2010]18号文中的附表(1-4表)外,再填报有关业务情况,具体内容本通知所列附表(5-7表)。
  各事务所在上报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报备专用邮箱。
  联系人:王宁宁
  联系电话:0311-87888334
  传真电话:0311-87874829
  报备专用邮箱:h87888334@
  附件: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情况报表(附表5、6、7)
  二○一○年四月九日
相关附件:
附表5.doc    
附表6.doc    
附表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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