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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做好“电脑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7]191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7-12-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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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电脑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应用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5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广应用省局统一电脑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是税务机关充分利用计算机数据管理加强“以票控税”的重要举措,也是地税机关加强间接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税务分局必须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全面、按时地做好开票软件应用工作。
  (一)市局“开票软件”应用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董渭
  副组长:傅如龙倪惠忠陈秀菊
  成员:刘勇郭巴黎
  市局征管处、信息中心要加强协调与沟通,按省局确定的职责范围落实到位。
  (二)各税务分局应按要求,成立相应的应用工作组,制订本次切换与推广应用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报市局备案。
  二、为保证纳税人全面掌握软件操作方法,在省局完成对税务分局师资培训的基础上,由税务分局负责组织人员,做好使用“开票软件”纳税人的操作培训工作。
  三、鉴于市本级大部分纳税人未对使用的旧版软件进行升级,因此,要求各税务分局及时告知纳税人,务必在12月31日前做好旧版软件的升级工作,以确保纳税人能正常开具发票,并在2008年3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切换工作。
  四、各税务分局要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以及应用业务的指导工作。为了便于纳税人应用咨询,各税务分局应在网税申报系统发布应用告知,公布咨询责任科室、电话号码、简易操作流程等。同时向使用“开票软件”纳税人免费发放简易操作流程资料。
  五、在“开票软件”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借助服务商的作用,与税务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开票软件”的应用工作。本次切换与初次应用安装均实行免费服务。在省局确定统一服务收费标准后,由市局另行选定服务商。在自愿的前提下,由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确定的服务商中自行选择接受有偿应用维护服务。
  六、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本次全省统一的开票应用软件使用,其使用范围之广、功能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各税务分局在应用过程中,要正确对待、客观反映“开票软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密切关注“开票软件”的实际应用效果,注重收集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意见与建议,按省局的要求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本次应用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征管处。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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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电脑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应 浙地税函[2007] 200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