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8]22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0
实施时间: 2008-3-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阅读人次: 32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税务分局要按照《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受理、统计、分析、归档、保存、查询等各个环节有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到人。
  二、税务分局内部如确因工作需要利用相关资料和信息的,须经分局局长批准;市本级地税机关内部因征收管理目的需要查询的,须经市局分管局长批准。
  三、原《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7]27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三月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 2006/12/3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苏财税[2005]53 2005/7/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 云地税发[2006] 2006/12/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 深地税发[2009] 2009/9/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 皖地税函[2007] 2008/1/1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沈地税发[2004] 2004/7/29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 杭地税二[2003] 2003/9/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和免征额度 大地税发[2006] 2006/3/1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粤地税发[2006] 2006/1/27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黑地税函[2011] 201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