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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征[2004]28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3
实施时间: 2004-3-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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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税局、市局各征管局、涉税处(室)、稽查局: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试点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的批复》(浙地税函[2003]375号)文件要求,在市本级成功试运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及《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2.0》软件的基础上,市局决定在金华市下属各县(市)进行全面推广应用。现将《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实施方案》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软件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在省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省局信息中心在浙江地税“网上申报”与“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软件应用的基础上,对原有软件进行全面的分析,根据税收业务的最新需求,从各地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了“浙江地税互联网办税系统”开发小组,在开发小组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于2003年完成了软件开发与系统的硬件环境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函[2003]375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试点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的批复》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在市本级试运行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现制定金华市地税系统《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推广应用方案,请执行。
  一、推广应用工作内容
  试点应用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在金华地税系统全面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2.0版》,在应用过程中对系统的软件进行不断完善,探索推广应用经验,建立较为完善的应用管理体系,以使《因特网办税系统》适用全省地税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在今后的推广应用中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领导重视,成立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地税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面领导与协调推广应用工作。
  2、征管负责建立健全推广应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到人,高效及时地处理应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企业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的动员与宣传工作等。
  3、信息中心负责制定企业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的操作培训计划,组织税务干部及有关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集中培训,并在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企业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制定《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应用维护计划,保障应用企业上网办税业务的顺利进行等。
  4、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问题反馈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与上报推广应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对阶段推广应用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
  二、实施步骤
  (一)落实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工作任务
  1.召开由各市县地税分管局长与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参加的全市《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布置省局的推广应用工作任务,讨论推广应用方案、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与工作措施。
  时间安排:2004年2月。
  2.动员与宣传:做好全市系统干部及企业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动员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
  时间安排:2004年3月。
  (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企业应用操作培训:
  培训方式:各市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既可以自己组织培训,也可以充分利用社会高科技力量,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委托计算机专业公司进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企业应用操作培训,由计算机专业公司收取合理的培训费用。
  时间安排:2004年3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
  (三)企业推广应用:
  各市县所有查帐征收企业都要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新系统,在新系统上运行。
  时间安排:2004年3月1日至2004年5月20日。
  三、应用与维护
  考虑到企业软件应用环境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为了保障《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的正常应用,需要一支技术维护队伍对系统应用进行长期的支持,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请计算机专业公司提供有偿技术维护服务,各地有条件的信息中心可参与或全部承担技术维护工作。税务局有关部门设立《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应用工作热线电话(首选12366系统)与联络员,及时接收企业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各种途径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四、推广应用工作上报的材料
  各市县地税局对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事先要有计划方案,事中要有监控、检查,广泛听取意见,事后应有总结,要形成推广应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系统》工作总结,同时上报金华市局与省局。
  报送时间:
  1、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包括培训计划与应用维护计划):2004年3月15日前。
  2、推广应用工作总结:2004年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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