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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一窗式”服务和税企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征[2004]85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3
实施时间: 2004-6-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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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处室(中心)、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合并窗口办税职能,简化税收业务流程,优化纳税服务,实现办税大厅服务窗口全能化的要求,同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深入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强化税务机关的管理力度,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市局决定在市本级税务分局中全面推行税企联络员制度、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式”服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办税服务厅窗口职能重组和税企联络员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益民
  副组长:田建华、杨晓明、王苹
  成员:李建华、雷发祥、吴水清、后卫星、纪振华、刘桂花、余华良、周祝生、
     应小红、曹坚洪、卢金明、向根福、丁根林、王伟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雷发祥
  成员:叶恒全、金良清、诸葛秀鸳、周晓梅、徐华、孙广明、翁胜伟、马文波、项向红、朱明婉
  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一窗式”业务重组工作方案和税企联络员制度的审定、部门间的协调,并对各税务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为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相关处室、中心实行分工负责制:
  1、税企联络员模块和基层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及“一窗式”工作量统计等业务需求由征管处牵头编写,报经省局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开发。
  2、业务重组后,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职能划分和征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的制定,由征管处具体负责。
  3、市局各业务处室、税务分局的审批事项清理、调整,审批权限的下放,由法规处具体负责。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TF2000中业务操作权限的重新设置、窗口计算机等设备配备和网络技术支持,由信息中心具体负责。
  5、办税服务厅的改装工程由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调查摸底,编写需求,制定方案。
  时间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征管处牵头编写税企联络员模块和基层征管质考核软件及“一窗式”工作量统计等业务需求,上报省局确认。市局业务处室草拟出业务重组的实施方案,初步确定业务重组、职能归并后的新窗口设置、各类业务文书和资料的审批流转程序以及计算机技术支持方案。
  2、软件开发阶段:制订软件开发计划,集中时间、抽调人员进行开发、测试。
  时间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6月1日开发人员集中进驻,分业务小组和技术小组布置工作,6月15日前初步完成税企联络员模块和基层征管质考核软件的开发工作,6月16日至30日完成软件测试和文档制作工作。
  3、机构设置与职能重组阶段:明确分局内设机构,落实、调整窗口人员职能。
  时间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分解为:
  5月12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一窗式”服务业务重组工作进行动员布置,确定实施方案;
  5月13-20日:对照方案,清理审批项目、重组业务流程、精简下放审批权限;
  5月21日-6月4日:业务处室、税务分局补充、修改“一窗式”服务业务重组相关制度;
  5月27日-6月4日:根据新业务流程和文书流转环节,确定窗口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书面提出TF2000中调整有关人员的操作权限;
  6月8日上午:江北税务分局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征求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6月9日上午:江北税务分局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征求具体操作意见;
  6月10日-11日:讨论征管业务管理制度、《业务重组涉税项目一览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一窗式”服务业务重组方案》和《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税企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6月16日:汇报数据库清理情况,布置6月底考核数据确定方案;
  6月21日上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分局内设机构、职责,上报省局批准;
  6月22日:江北税务分局征管质量考核、税企联络员等模快试运行;
  6月22-25日:分局制定税企联络员分配方案,同时按“一窗式”窗口设置新格局确定窗口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书面提出TF2000中调整有关人员的操作权限;
  6月26-27日:对窗口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6月28-30日:完成窗口重新布置和TF2000中职能权限的调整;
  7月1日:各单位根据方案在TF2000新增功能模块-税企联络员管理中认定各纳税户的联络员,按新的重组职能和业务流程开始运行。
  4、运行整改阶段:利用考核软件和有关制度及时掌握“税企联络员”和“一窗式”试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运转畅通。时间要求7月28日完成,8月1日起正式运行。
  5、总结完善阶段:
  时间要求8月1-31日。各处室(中心)、税务分局对办税服务厅窗口业务重组工作中的经验进行认真的总结,对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市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督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税企联络员制度和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多功能化,是新形势下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是地税部门贯彻总局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统筹安排,全力支持,按市局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落实到位。
  2、加强领导,积极协作。各单位要按市局的工作要求,加强重组业务工作的领导,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税务分局和科室的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和税务分局要以大局为重,从纳税人的利益着想,理解和支持各项业务职权的下放和审批手续的简化。要树立大局意识,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把重组工作做好。
  3、积极稳妥,周密实施。重组工作涉及到各类税务管理认定、审批等业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发票缴销领购等日常性业务还要保证不中断。因此,窗口的职能调整要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实施,不使日常工作受到影响,尽可能安排在双休日一步到位。
  4、加强监督,组织考核。为保证业务重组后各单位认真按所明确的新职能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市局将出台征管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加强各窗口和经办岗位的工作监督,促进工作效能的不断提高。
  5、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各单位在重组工作中,要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重组工作中好的思路和方法。同时,要加强与市局的联系,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方法,切实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和人性化。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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